读《男生日记》有感
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过去了,相信大家都有不少体会吧,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日记了。是不是无从下笔、没有头绪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《男生日记》有感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读《男生日记》有感1《男生日记》是杨红樱阿姨的作品,她的作品很多,我也非常喜欢看。其中,《男生日记》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作品。
《男生日记》,从书名就可以看出,是专注男生的作品。它不仅是一本书,更是陪伴我们男生快乐成长的食粮。这本书,书写的格式,很新颖,是以日记的形式来倾诉的。这种形式,最能让我忆起自己平常生活的点点滴滴。除了格式吸引了我以外,最能让我感动的要数书中感人的情节。书中主人公吴缅让我印象深刻,当知道班上同学患上了白血病,他是第一个跑去医院看望的,还发起了一场义演。这场自谋自划的义演,让班上的同学的爱心凝聚,同时为患病同学筹齐了手术费。正是因为吴缅同学的无私奉献,才让那位患病同学从鬼门关拉回来。吴缅同学的这种精神,值得我们学习,也正是他这个精神让我记忆深刻,更是我喜欢他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吴缅同学虽然不是强壮高大的男孩,但他的确能算是个“男子汉”。有一次,为了保护班里弱小的女同学,他竟然跟十几个小混混打架。打架过程中,他受伤了,还住进了医院。同学们,没有因为他输了,去朝笑他,而是做了九十九颗幸运星送给他,祝福他。同学们眼里,吴缅就是一个真正的“男子汉”,一个了不起的英雄 ……此处隐藏2171个字……体现了吴缅有责任心,有正义感的特点。
读完这本书,我也下决心成为一个像吴缅一样有见解、有个性、有责任心,还能敢作敢为的男子汉。
读《男生日记》有感6“扬红樱”。爱读书的孩子对这个名字肯定不陌生,因为她是一个著名的儿童作家,她写过〈淘气包马小跳>、、、……我都爱不释手,其中我最喜欢看《男生日记》,因为它让我懂得珍惜友情。
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读六年级的男生―吴缅,他有3个哥们儿,大胖子―鲁云飞,一唱一和的捣蛋组合精豆豆和古龙精。他们3个从幼儿园就在一起,十分要好。这6年里,他们的友情历经了磨难,使友情成为他们心中最可贵的感情。读完了这本书后,我想起了自己也快进入初中,就要和同学们分开了,在结束自己的小学生涯前,我懂得要珍惜友情。
以前,我和同学们总是不和,但是现在不会了。
我和周西月是从小到大的小伙伴,有一天,因为一件小事而吵架了。我们俩都是死要面子的人,谁特不肯向谁认错,谁也不理谁,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僵化了。下午回家时,突然电闪雷鸣,下起了一阵大雨,哗啦啦,雨下个不停,我十分着急。因为我感冒了,昨天还在打点滴了!就在这时周西月举着一把小伞走过来对我说:“石明禅,我送你回家。”我十分惊讶地说:“上午是我不好,我向你道歉!”“哎呀,别说了,快走吧,不然雨下得更大了。”周西月的小伞供我们俩个打,我说:“伞这么小,怎么可以容下两个人?”“你感冒了,先拿着我的伞走吧!我跑回去。”“可是…”“没什么可是的,快走”说完便朝回家的路跑去,望着她熟悉的背影,我真后悔和她吵架。
诗仙李白曾写到: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”是啊,桃花潭水深千尺万尺,也没有我们之间的友情深。读了以后,我更加懂得珍惜友情了!